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7〕3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0〕33 号)的工作部署,我区开展了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目前,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已于2021年1月29日通过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预检。为确保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科学、合理、规范运用,提高公开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兹定于2021年3月5日公开举行东宝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3月5日上午9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东宝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及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原则上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较多,则由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根据广泛代表性原则确定;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由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根据广泛代表性原则邀请代表参加。
1.邀请区政府、人大、政协代表,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局等)11名;
2.邀请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资源所代表16名;
3.土地评估机构代表2名;
4.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2名;
5.社会公民代表2名;
6.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主要负责人、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漳河新区分局主要负责人等。
东宝区、漳河新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材料到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开发利用科报名。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听证会前10天截止)下午17时前。
联系人:张俊峰
联系电话:0724-6065709
七、其他事项
1. 听证代表需本人出席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听证会。
2.听证代表应当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提前收集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建议,参会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5.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关闭手机或静音,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
2021年2月2日